长沙博澳投资(湖湘财富、湖湘贷) 2020.2.27-16:32……关于长沙博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案情通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涂某国、王某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敦促本案中尚未还清欠款的相关借款企业及个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并及时归还涉案资金

关于长沙博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
案情通报

疫情期间,长沙市公安局持续加大对长沙博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湘财富”/“湖湘贷”P2P网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侦查力度,现将近期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0年2月21日,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涂某国、王某石执行逮捕;

二、公安机关现已依法查封涉案房产3套,冻结多个涉案账户,并将继续追查涉案资产及资金;

三、公安机关已聘请专业司法审计公司对长沙博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运营成本、佣金提成、资金流向等情况进行审计;

四、公安机关正全力收集其他涉案人员的犯罪证据,并将依法进行打击处理;

五、公安机关告诫本案非法吸存行为人(含公司高管、部门主管、营销人员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务必将在长沙博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或涉案关联公司服务期间获得的提成、佣金、返点费、奖金等非法所得及时退缴至指定账户:810000167771000001(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五一支行,开户名:长沙市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注明“退缴赃款人”,退缴赃款前可到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侦大队“11.29”专案组登记核实退缴赃款金额。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真诚认罪悔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截至2020年04月30日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公安机关敦促本案中尚未还清欠款的相关借款企业及个人,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并及时归还涉案资金,并将相关款项退还至指定账户:810000167771000001(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五一支行,开户名:长沙市芙蓉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注明“还款人姓名和借款用途”,还款前请将借款合同、银行收款记录等凭证送交至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经侦大队“11.29”专案组;

七、因受疫情影响,现将本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时间延长至2020年05月20日。

联系人:陈警官、史警官
联系电话:0731-84783232

长沙市公安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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