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关于“李洁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关于
“李洁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通告
李洁、刘军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长沙市公安局浏阳市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李洁和刘军(原长沙悠米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将对李洁、刘军的债务进行登记、确认和调查。请与李洁、刘军发生过民间借贷关系但尚未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确认的单位和个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二、登记地点
浏阳市公安局淮川派出所(地址:浏阳市淮川办事处指背冲路54号;联系人:曾警官,电话0731-83625510)
三、登记事项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和利息额。
四、需提供的材料
1、参与集资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需同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应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其他方式)、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五、注意事项
1、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 2020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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