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设 2020.3.10-17:28……2020年1月15日,我局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嫌疑人王某设(男,60岁,丽水市莲都区人)采取强制措施。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债权人于2020年3月25日之前,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经侦大队登记备案

警方通告

2020年1月15日,我局依法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嫌疑人王某设(男,60岁,丽水市莲都区人)采取强制措施。
为案件顺利侦办,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债权人于2020年3月25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借条、交付借款转账凭证、收取利息账户明细等资料,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经侦大队登记备案。
特此公告。
联系人:耿警官、何警官
联系电话:0578-2787177、2787159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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