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汪清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近期,汪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破获关于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汪清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挽回投资者的损失,依据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北京中普信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汪清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汪清分公司投资人进行登记。逾期未到公安机关登记的,将视为主动放弃登记权利,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所有汪清分公司员工,应如数退还非法收入(期限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截止);如有逾期不退还、隐匿、转移违法收入者,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一、投资人受理登记时间:
2020年3月17日-2020年4月15日
二、投资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投资合同复印件
3、投资人返利银行卡交易明细(开户至今)
三、登记地点:汪清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汪清县长荣大街汪清县公安局二楼东侧经侦大队2室)
联系电话:刘警官:17643337686 张警官:17643337866
汪清县公安局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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