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已对浙江车邦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车邦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并对公司实控人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受害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一、投资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杭州市范围内的请到富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杭州市以外的请到现住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时请提供相关投资协议、对应的银行交易明细、本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二、浙江车邦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车邦贷”)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人(包括业务主管、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20日止,应将自己在浙江车邦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车邦贷”)或其涉案关联企业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相关费用全额退缴至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指定账户(备注写明“车邦贷案件”+资金属性+退款人姓名):
户名: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案款户
账户:201000203057528
开户行:富阳农商银行
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龙浦街373号二楼(经侦大队)
联系电话:汤警官、林警官 0571-61703716、63340593
杭州市公安局富阳区分局
2020年4月8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