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蓬江公安
04月23日 17:39
【关于退缴涉案非法所得的通告】
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17年12月25日依法立案侦查。目前,经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某彬已被依法起诉。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参与江苏爱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包括部门主管、业务经理、业务员以及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应将自己在该公司工作期间的代理费、好处费、翻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退缴至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指定账户(中国民生银行,户名: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账号:691239520)。退缴前需要电话联系办案民警进行登记,并核实需要退缴的费用,退缴款项需备注退款人姓名、联系电话。
及时退缴涉案非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拒不退还涉案非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联系人:赵警官、曾警官
联系电话:0750-3335460
19928931318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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