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关于“托伦特、梵鼎”的案情通报
南京托伦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托伦特”)、南京梵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梵鼎”)分别于2018年5月12日、12月7日注册成立,实际经营地为南京市鼓楼区苏宁慧谷E07-1栋16层、19层。经查,嫌疑人丁某等人以南京托伦特、关联公司甘肃托伦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南京梵鼎的名义,以线下销售及回租“洪流智能魔盒”“淘微链”等业务并宣称年化收益率达184%、174%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9年3月29日,鼓楼公安分局对南京托伦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丁某等8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部分嫌疑人已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鼓楼公安分局始终坚持破案打击和追赃挽损并重。依法查封涉案南京房产2套;扣押涉案车辆7台(其中4台已依法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拍卖,最终成交价合计1130万余元,已纳入涉案资产);冻结涉案银行账户9个(涉案资金160万余元);冻结保单权益14份(冻结时现金剩余价值合计1570万余元)。该案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将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置。
根据处置非法集资“三统两分”规定,请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软件销售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等合同或协议的复印件、投资和返息的相关证明(POS机刷卡单、银行纸质流水、转账汇款凭证等)到集资参与点所在地、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辖区的派出所或者公安经侦部门报案。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开案件进展情况。
鼓楼公安分局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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