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普利诚 2020.5.8-12:50……协会2020年3月月报中存在一处笔误,即误将“支付2020年1月、2月工资”写成“支付2020年2月、3月工资”,特此更正

【中普公告】关于《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业务退出公告》的说明

自2018年9月起,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普公司”)在沈阳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监管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秉承最大限度保护出借人利益的原则,有序开展了业务退出的各项工作。为畅通信息公示渠道,保障出借人知情权益。协会每周、每月在协会公众号发布《工作进展通报》,现对近期公告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作出如下说明:

一、《工作进展通报》按每周、每月的公示周期公示本周、本月实际支付的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其中,本月支付上月员工工资,本月支付本月社会保险费用。

二、受“疫情”影响,中普公司沈阳总部于2020年3月2日开工,全国各办公场地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复工。因此,2020年2月需支付的2020年1月员工工资及2020年2月社会保险费用都集中至2020年3月支付。

三、2020年3月实际支付了2020年1月、2月员工工资459.85万元以及2020年2月、3月社会保险费用76.92万元(根据国家政策部分减免)。

四、协会2020年3月月报中存在一处笔误,即误将“支付2020年1月、2月工资”写成“支付2020年2月、3月工资”,特此更正。

五、协会2020年4月第三周周报所述“支付2020年3月工资224.87万元”符合各项事实情况,不存在笔误,特此说明。

综上,协会对因笔误给部分出借人带来的疑惑深表歉意。协会一贯秉承依法最大限度保护出借人权益的工作原则,依法公开公告与出借人利益相关的各项信息与数据。今后协会将继续加强贯彻各项审核制度,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沈阳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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