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豪案件及飞龙案件恢复登记工作的通告
现就万豪案件及飞龙案件恢复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驻马店市万豪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一)登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5月28日截止。逾期未登记视为自行放弃清退兑付。
(二)登记地点:驿城区白桥路与天顺路交叉口东南角人民街道办事处1楼103房间。
(三)需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2.万豪公司借款合同;3.万豪公司收据等收款凭证(如有);4.郑州银行银行卡;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登记核对时,集资参与人应同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作为档案留存。
二、驻马店市飞龙商贸有限公司集资诈骗案
(一)登记对象:新乡市统一清退兑付出现问题的集资参与群众(首次兑付,清退实际损失1%)。
(二)登记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5月18日截止。逾期未登记视为自行放弃清退兑付。
(三)登记地点:市解放大道与驿城大道交叉口东北角驿城区人民政府4号楼629处非办。
(三)需携带材料:1.本人身份证;2.飞龙公司借款合同及收据等凭证;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请集资群众做好防护措施,戴好口罩。2.登记需集资群众本人前来办理,如本人无法前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集资户已去世的,继承人还需提供继承人身份证和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此通告。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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