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下午,沈阳市副市长在沈河区信访大厅接待了来自沈阳、阜新、锦州、营口、抚顺、鞍山、铁岭、盘锦上述八个城市的中普群体代表。市金融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网信办、沈河区政府领导参加了接访。
接访活动由沈阳市副秘书长主持。市公安局通报了中普案件立案侦查、追缴涉案资产等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附件2:
沈阳市公安局
中普案件办理情况通报
一、中普系的基本情况
中普系是由刘新、肖鹏、臧延斌为主要出资人设立的,以沈阳、北京7家独立法人主体公司组成的集团公司。臧延斌负责中普系的实际经营,在中普系确定经营模式和资金使用方面起决定作用。中普系主要业务分为出借端和资产端。出借端在全国16个省份58个城市设立158家子公司;资产端在全国16个省份58个城市设立26家子公司,并吸收110家加盟商公司。2014年4月以来,出借端4家公司分别以5%至15%等20种年化利率的“理财产品”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资金,累计集资金额为326.13亿元,目前尚未兑付金额为95.56亿元(按本金测算为89.28亿元人民币)。
二、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
2018年8月28日,中普公司高管人员肖鹏、赵赫到沈阳市公安局北站分局报案称,中普公司资金链断裂。2018年8月29日,我局北站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依法对中普系公司立案侦查。为防止中普系其他涉案高管人员出逃,转移涉案资产,对臧延斌等28名高管人员采取边控措施。2019年7月16日,沈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臧延斌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现已报公安部发起红色通缉令。2019年8月22日,我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2020年2月14日,沈河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新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现羁押在看守所,即将对刘新移送审查起诉。中普公司副董事长肖鹏在案发后主动退还借用中普公司的全部0.9亿元借款,目前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资产归集、处置工作。
三、公安机关追缴涉案人员资产情况
经沈阳市公安局前期工作,已查明涉案人员资金、资产市值9.88亿元人民币,现已依法查封、冻结。资金、资产的种类和明细因侦查工作需要和涉案资产价值的浮动性,在资产评估、作价前暂不予以公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沈阳市公安局将同检、法机关密切配合,按照“宽严相济”原则,敦促“中普”其他涉案人员自主缴退涉案财物。对配合公安机关的人员,予以从轻、减轻处罚,直至报请检、法机关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对拒不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拒不缴退赃款的坚决依法打击。同时,我局将积极配合金融、法院等部门,对借款人发布限期返款通告,对逾期未还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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