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远鑫达淄博分公司 2020.5.30……警方通告。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已于2020年5月8日对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关于侦办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

目前,我局正在侦办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为确保依法办理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我局已于2020年5月8日对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侦办中。
为最大限度保护所有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现提醒该案涉及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人持相关原始合同、协议、收据及复印件,银行交易流水,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由于案情复杂,涉及面广,需要大量时间和警力去推进各项工作,希望各位投资人充分理解,并支持公安机关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开展工作。

特此通告。

登记地点:临淄公安分局齐陵派出所
联系人:路远腾、杨春宝
联系电话:0533—2189196

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
2020年5月29日

评论

《“恒远鑫达淄博分公司 2020.5.30……警方通告。淄博市公安局临淄分局已于2020年5月8日对北京恒远鑫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请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报案”》 有 1 条评论

  1. 庞有玲

    我2020年7月份递交齐报案所需材料。迄今为止音讯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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