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仕顿酒店涉诉情况公告
自2019年2月11日至2020年6月3日,嘉仕顿酒店共涉及诉讼情况9宗,其中合肥8宗,上海1宗;一审尚未判决案件3宗,为玄建木业案、胡某案(劳动仲裁)、亚新玻璃案;二审上诉案件4宗,为程某案、吴某案、崔某案(3宗在合肥市中院二审,已作出终审裁决驳回酒店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标的额共计:3695348.64元,)、希丁安家具案(上海),已递交二审上诉材料;一审判决1宗,其中陈某与酒店工程款欠款案高新区法院驳回原告陈某诉讼请求,标的额为386942.5元;劳动仲裁执行1宗,陶某与酒店劳动合同争议案件已按仲裁结果执行,支付其工资款等12080元。上述9宗案件标的额(本金)共计7122620.65元;已支付诉讼费用共计157219.73元(案件受理费、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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