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
关于“融通汇信”的案情通报(二)
公安机关对融通汇信财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第二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侦办以来,持续加大侦办力度。2020年4月10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检察院对主要犯罪嫌疑人丁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栖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5月11日,鼓楼公安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宣某娜、朱某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坚持破案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新增追缴赃款94.9万元。该案查封冻结的所有资产将在法院终审判决后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处置。
公安机关敦促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退缴其在“融通汇信”及其关联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非法所得。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理性反映情况、表达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努力追赃挽损,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0年6月5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