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谷(银谷在线)滁州分公司 2020.6.8……警方通告。滁州市南谯公安分局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査,2020年5月13日对滁州分公司负贵人游某(男,44岁)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过公司线下门店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到各自投资门店所在地经侦部门咨询报案事宜

关于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2020年5月7日,滁州市南谯公安分局对东方银谷(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査,2020年5月13日对滁州分公司负贵人游某(男,44岁)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通过线上平台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微信登录“朝阳分局涉众型经济案件报案平台”进行在线报案。
二、通过公司线下门店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到各自投资门店所在地经侦部门咨询报案事宜。
三、公安机关正告该公司相关人员,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说明情况,全额退还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争取从宽处理。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拒不退还违法所得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符合第二项的投资人,请于2020年7月31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款、返款银行卡复印件,交款收据或P0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明细,合同、协议等有关材料,到南谯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逾期未报案的将不再受理。
五、请广大投资出借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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