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赛银基金 2020.6.19……金赛银基金犯罪嫌疑人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金赛银公司以投资湖南张家界、云南昆明等地的房地产项目为名,注册成立张家界金赛银旅游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20多家有限合伙企业,金赛银公司把每个基金企业都包装成一款理财产品

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程序告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王维奇、金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犯罪嫌疑人王维奇伙同已决犯王嘉明于2011年1月19日注册成立深圳金赛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赛银公司),犯罪嫌疑人王维奇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和实际控制人。金赛银公司以投资湖南张家界、云南昆明等地的房地产项目为名,注册成立张家界金赛银旅游文化产业引导基金企业(有限合伙)等20多家有限合伙企业,金赛银公司把每个基金企业都包装成一款理财产品,通过网络宣传、电话推销、金融单位工作人员介绍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承诺保本保息。金赛银公司承诺年息10%-13%左右,每个季度支付利息,投资期限届满返回本金。

2011年-2014年期间,犯罪嫌疑人金思为获取佣金,利用其在银行的工作之便,先后向多名投资人宣传金赛银公司的理财产品。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周助理

联系电话:0755-2503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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