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牛在线 2020.6.22……平台擅自修改合同内容了吗……冤枉啊

平台擅自修改合同内容了吗?这些热点答复您一定要看!

小牛在线 今天

大家好!自上周发布了关于监委会和确权的答疑解惑后,小伙伴们对此反响热烈,纷纷点赞,小编想了想,还有什么问题大家最关心呢?客服小哥偷偷告诉我,合同方面才是大家最关心内容。

不仅如此,更有甚者开始传谣平台擅自修改合同内容,借假合同逃避还款义务和法律责任,其实这些说法都是不对的,今天小编对带大家抽丝剥茧,一一还原真实的情况…

平台是否借APP更新,更改了《平台服务协议》和《借款合同》条款?

冤枉啊!纯粹是误会。首先《平台服务协议》是4月10日更新的,是因为公司法务人员岗位调整,新法务人员发现附件《电子签章授权委托书》中存在两个瑕疵,所以进行了查漏补缺。具体内容修改变化如下图,红色部分为修改前内容,绿色部分为修改后内容,白色部分未做更改:

一是对第十章“适用法律和管辖”修改为“送达”,删除其首段前两句内容,其他内容未做变动!

二是对最后附件将授权人姓名留空的地方直接填充为“贵方”,含义丝毫未变!补充了“一、授权人同意授权被授权人代其向深圳市天威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威诚信”)申请个人数字证书(即个人电子签名)”,之前投资人的投资时签署的相关合同都是使用天威诚信的电子签名进行签署的,此处进行明确。

此外,其他内容完全没变!与多年前的版本完全一致!此次更新与确权、良退没有任何关联,纯属时间巧合!

为什么在以前的《借款合同》中有关于机构担保的内容,而部分却没有?是不是存在借假合同逃避还款义务?

经后台查询,机构担保的条款体现在《借款合同》中,带有机构担保条款的《借款合同》于2018年11月29日晚上线,在此之前的《借款合同》没有此类条款。担保机构有两个,分别为深圳市小牛消费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小牛普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应的资产类型为消费分期及信贷。

出借人只有在2018年11月30日以后购买了平台产品,且在投向资产中为第一手出借人,非通过受让其他投资人债权进行出借的情况下,才会签署《借款合同》以及《借款合同》中才会有相应的担保条款。

在平台确权的服务协议中,约定了如借款方不还款导致的责任和平台无关,明显与以前平台宣称的“机构连保、保障加分”等内容相违背,是否想借此来逃避法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三)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接受委托从事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小牛在线平台自身不能对投资人的投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实际经营中,对于合作机构推荐过来的借款人,小牛在线会要求合作机构对其推荐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当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合作机构必须进行代偿,这对于投资人来说也是多一重还款的保证。同时,小牛在线平台对于合作机构的资质也设置了较高的门槛。

关于电子合同和电子签章方面,是否在确权同意新的服务协议后,相当于授权小牛在线补签了之前的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无效电子合同现在有效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基于前述规定,小牛在线平台在2017年4月份就上线了电子签章功能,该条款并非本次更新新增的功能。投资人进行出借后,通过平台签署的相关合同会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签章由第三方权威公司提供,具有防篡改的功能。加盖了电子签章的合同小牛在线平台不可能对其内容进行篡改,合同签署的时间点击签章也可查看,平台不可能往回倒签。如投资人有异议,可在PC端下载自己的投资合同进行验证,点击合同的签章处,即可显示该签章的签署时间以及验证内容是否被篡改过。

综上,平台自5月15日在确权公告发布强制更新APP版本后,并未对合同进行任何修改。

首先,对于近期大家反馈《平台服务协议》有修改的问题,真实情况是在4月10日更新的,原因是公司法务人员岗位调整,新法务人员发现其中存在瑕疵,并对此进行了查漏补缺。

其次,大家比较关系的《借款合同》担保问题,是在2018年11月30日调整后,对于非通过受让其他投资人债权进行出借的情况下,《借款合同》中才会有相应的担保条款。

最后,可能部分出借人很久未登录平台APP,所以会发现《平台服务协议》或《借款合同》内容前后不一致,同时,部分出借人可能会担心强制更新APP后被迫签订新的协议才能确权。其实,大家无须担心,确权与平台APP无关,无需登录APP也可以再互金协会的投票系统进行确权,如果您对确权金额有疑问,可通过银行流水核实个人确权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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