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天津市智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已于2018年8月6日立案侦查,并于2020年6月10日对主要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一、现有部分受损群众没有到公安机关报案、制作报案笔录。请未报案的受损群众尽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已向投资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发出协查请求,请外埠受损群众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制作报案笔录。
二、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该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10日止,应将自己在上述任职公司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妤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赃款全额退缴至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指定账户(需本人或委托直系亲属到公安南开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现场办理)。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开展案件侦查和追赃挽损工作,请投资人配合公安机关工作,不信谣、不传谣,依法反映合理诉求。
联系人:王警官 卢警官
联系电话:022-27601384
联系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坪路8号
天津市公安局南开分局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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