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鲁光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罪案件通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鲁光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已决犯鲁雨丝是深圳市新雨丝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办公地址位于本市罗湖区沿河北路京基东方都会B座808,该公司未实际经营。自2015年,已决犯鲁雨丝通过朋友聚会、熟人介绍、转介绍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宣称,投资人以“干股”形式向其公司投资可保本金,并承诺给予投资金额3-5分月息的高额回报。犯罪嫌疑人鲁光焰系已决犯鲁雨丝的姐姐,其帮助已决犯鲁雨丝招徕投资人,使用其个人银行账户收取投资人投资款和向投资人返利,并游说投资人申请贷款用于投资,同时承诺投资保本付息。已决犯鲁雨丝向犯罪嫌疑人鲁光焰支付投资金额2分月息的好处费。2018年11月,已决犯鲁雨丝停止返本息。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曾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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