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温洪涛、张伟等人合同诈骗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温洪涛、张伟等人涉嫌诈骗罪一案(太古、太合、晨龙公司),我院经审查,已于近日以合同诈骗罪对温洪涛、张伟等人提起公诉。
目前,仍有被害人陆续报案,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胡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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