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
信和余姚检察院通话录音2020.7.1
录音中检察院的检察官主要观点如下:
1、许梅丽她们退的佣金对于出借人来说是杯水车薪,对整个信和资产也是九牛一毛,出借人想拿回钱要依靠主办案机构。
2、业务员要退的佣金是要自己投资的金额相扣除。
3.营业部经理是小人物,并非主要犯罪嫌疑人,其罪行也远低于平台实控人与高管
4.会和e租宝的流程一样,到法院判决后去登记,现在报案跟拿钱并无关联,一切以后台数据为准。
5、让余姚的出借人将主要精力盯着北京的高管,而不是盯着许梅丽她们,她们太小了。
6、余姚的出借人让定集资诈骗,法官说怎么可能,老子是非吸,儿子最多是非吸,不可能定诈骗。
再结合历来我们我们的主张,与检察官的说词高度吻合,这就是真相与事实,任何谣言和谎话都经不住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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