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岩控股 2020.6.5……“浙江金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按比例退给集资参与人。因部分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集资参与人没有登记身份证信息,现公安机关进将一步核实登记甄别,请涉案相关集资参与人将补登材料邮寄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关于“浙江金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案集资参与人补录信息核实登记通告

本院在执行“浙江金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现已执行到位部分案款,按照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按比例退给集资参与人。由工商银行发放至工商银行为集资参与人开设的电子账户内,集资参与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工商银行任意网点进行柜面激活,激活后可提现或转账至本人其他账户。

因部分刑事判决书确定的集资参与人没有登记身份证信息,现公安机关进将一步核实登记甄别,请涉案相关集资参与人将补登材料邮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52号北山大厦7楼杭州市西湖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金岩专案组,专线电话:0571—88137856、88133823。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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