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兹因我局办理庆阳市天银典当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已于2019年9月10日立案侦查。
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与庆阳市天银典当有限公司有借贷关系的债权人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2020年6月28日至2020年7月28日)携带借据原件、身份证原件、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到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后官寨镇政府向西50米)报案。
逾期不报者,将视为主动放弃权益,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刘警官 张警官
联系电话:
0934-5917390
19893461335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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