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老妈乐”商贸公司 2020.7.13……警方通告。和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理的和龙市“老妈乐”商贸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对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投资人进行核查取证。现因投资人大多是年龄较大的老年人,信息闭塞、出行和言语存在诸多的不便,因此希望年轻一代的子女看见此公告后,回家询问自家的老人是否存在在老妈乐投资的事实,如有请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核实是否已到公安机关取证

关于和龙市“老妈乐”商贸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通告

和龙公安 今天

和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理的和龙市“老妈乐”商贸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为案件能够顺利的进行公诉和判决,特此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如下:为查清案件事实,最大限度挽回投资者的损失,依据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5天内,对和龙市“老妈乐”商贸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未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投资人进行核查取证。现因投资人大多是年龄较大的老年人,信息闭塞、出行和言语存在诸多的不便,因此希望年轻一代的子女看见此公告后,回家询问自家的老人是否存在在老妈乐投资的事实,如有请联系公安机关办案人员,核实是否已到公安机关取证。在此期间不来登记取证的,将视为主动放弃登记权力,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一、受理登记取证时间
2020年07月13日至2020年07月28日
二、登记地点:
登记取证联系和龙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三、联系电话:18504438569 18504438516
特此通告

和龙市公安局
2020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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