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天快速和解 北京破产法庭助力市场主体纾难解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今天
2020年7月17日
北京一中院裁定认可
北京慧涞之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慧涞之兴公司)
破产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
依据和解协议
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率达到66.02%
该案自2020年4月22日受理
至裁定批准和解协议仅用时87天
北京破产法庭通过破产和解程序
帮助慧涞之兴公司彻底化解债务危机
实现脱困解负
慧涞之兴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450万元。2017年,慧涞之兴公司拖欠债权人款项被提起诉讼并被强制执行,因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0年4月10日
债权人向北京破产法庭申请对慧涞之兴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2020年4月22日
北京破产法庭正式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2020年7月2日
北京破产法庭通过线上方式及时对债权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并通过网络平台于7月2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慧涞之兴公司仅有1名债权人申报的30余万元负债。为有效化解中小民营企业债务危机,帮助中小民营企业摆脱困境,承办法官依法释明引导债务人合理选择和解程序,并及时对管理人进行指导,组织债务人与债权人多次协商偿债方案。
2020年7月13日
慧涞之兴公司以与债权人达成和解意向为由,向北京破产法庭申请破产和解并提交了和解协议草案。
2020年7月16日
北京破产法庭在充分尊重债权人、债务人意思自治的基础上,对和解协议草案的合法性、可行性进行了重点审查,并依据债务人申请依法裁定转入破产和解程序。7月16日,和解协议经债权人会议100%表决通过,北京一中院及时出具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和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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