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财树 2020.7.24……案情通报。南山警方在调査中发现公司实控人张某,风控部负责人彭某华、财务部负责人黄某芬等3人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2020年7月17日,南山警方对上述该3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关于“摇财树”平台案件的情况通报

因“摇财树”平台无法在区P2P网贷风险应对专班督导下进行清退,南山警方于2019年12月31日,依法对深圳市摇财树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侦査,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惩治犯罪,经综合评估,南方警方近期对该公司涉案人员开展打击,现将案件情况通报如下:
一、南山警方在调査中发现公司实控人张某,风控部负责人彭某华、财务部负责人黄某芬等3人有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2020年7月17日,南山警方对上述该3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二、目前,警方已获取平台全量数据,并根据案件需要调取相关涉案银行账户流水,聘请专业数据鉴定机构和司法审计机构开展数据鉴定、资金审计等工作。
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投资人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登记报案:
1、线上登记,关注“深圳经侦”微信公众号,点击“警民互动”菜单栏,选择“投资人信息登记”,点击“平台査询及信息登记”,选择“摇财树”平台进行线上登记报案。
2、邮寄报警,投资人可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査大队并注明“摇财树报案材料”(收件地址: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査大队,邮编518000)
3、亲临报警,投资人可亲临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济犯罪侦査大队递交相关证据材料。
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査取证工作,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反映情况和诉求,警方将依法办理案件,并依照法律程序适时公布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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