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告(2020年7月31日)
鄂尔多斯东胜公安
兹因我局办理刘建强(男,身份证号码:150602196301180013,系鄂尔多斯市建强建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建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该案已进入立案侦查阶段。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与刘建强及其名下公司有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8月31日),携单位营业执照和本人身份证及借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汇款凭证(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到东胜区公安分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申报,并配合调查、核对账目。
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
办案民警:问警官:0477-3155347
高警官:0477-3155353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东胜区分局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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