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侦办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已于2020年1月2日对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公安机关再次告诫银谷财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团队经理、业务员,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要主动到张店公安局经侦大队联系退缴其在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奖金、提成、佣金等非法所得。对于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赔、真诚认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拒不配合办理退缴手续的团队经理、业务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我局按照跨区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统一协调指挥、统一办案要求、统一资产处置”的规定正积极的推进案件侦办工作,集资参与人应予以配合,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对在网上编造、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韩警官 0533-2137813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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