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公 告
2020年5月30日,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对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20年5月31日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徐志鹏、初亮、郑艳飞刑事拘留。
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将全力开展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接报案、资产追缴等工作,为最大限度保证投资人合法权益,相关工作进展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时予以通报。
奎文区公安机关提示本辖区投资人,如果您是通过世屹(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奎文分公司参与投资且利益受损群众,请于2020年9月9日、10日到奎文公安分局执法监督管理中心,提交证据材料(详见附件)。请各位投资人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和追赃挽损工作。
潍坊市公安局奎文分局经侦大队
2020年8月11日
附件1“报案书”模板
一、个人基本情况
我叫XX,性别,户籍所在地,现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二、投资经过(历次详细投资经历)
X年X月X日,本人通过XX方式知道XX公司开展XX投资返利业务,XX办公地址在XX地,XX人向本人介绍的投资XX项目,如何宣传(是否承诺收益)。X年X月X日,本人在XX地签订了《XX协议》,协议约定XXXX内容,投资款是通过XX方式缴纳的,投资使用的银行账号是XXXX,公司收款账户是XXXX。投资期间一共收到公司返利金额是XXX元,返利收款账户是XXXX。自X年X月X日,公司就不再返还利息和本金,导致本人损失XX元。
复投情况及投资其他产品情况同上。
三、XX公司情况,公司办公人员情况等。
四、个人诉求。
(正文部分不要使用手写体,尽量电脑打印)
报案人XXX (个人签名必须本人手写) X年X月X日
附件2报案需提交材料
一、投资人自述报案书(需写明每一次投资的时间、地点、金额、收益、业务员姓名电话等信息);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本人交款、返款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四、相关《协议》等文件复印件;
五、交款收据、POS机刷卡单、银行转账凭单复印件,必须提供银行对账单(银行柜台打印有公章),同时标注出每一笔投资或返款项;
六、返款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返款银行账单(现金除外);
七、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
特别提示:
1、以上一至六项是案件的必交材料;
2、提交材料必须使用A4纸复印、书写;
3、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
4、提交的所有材料本人在每页右下角亲笔签名并将捺手印(右手食指按在签名上);
5、若投资人不能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报案材料,请自行在报案书最后写明“以上是我全部投资情况,未提交完整材料的后果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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