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最大程度追缴非法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移送历城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局将根据审计鉴定结论以公告及追缴函等形式依法开展涉案资金追缴工作。在山东酒联储酒业有限公司工作的业务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团队负责人及其他推广人在自己工作期间获取的奖金、提成以及集资参与人员投资获得的利息、奖金等均属于法律规定的追缴范围,上述人员须将获利资金全部退缴至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指定银行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支行,户名: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账号10656000000580379)。
及时退缴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拒不退款、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人:高警官、邱警官
联系电话:0531-88895110、18866118327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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