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青岛市公安局组织召开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在打击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方面的相关战果和典型案例,分析非法集资类经济犯罪的常见手段,并就如何识别和远离此类犯罪危害向市民支招。
警方通报3起典型案例
1.青岛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9年1月10日,崂山分局立案侦办青岛鼎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6亿余元,涉及投资人1000余人。崂山分局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66名,并对该案易贬值、易损毁的涉案财产进行提前处置,最大化挽回相关被骗群众的经济损失。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自2015年5月至2019年4月间,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某龙,在公司组建成立三个营销团队,并组织公司业务人员,采取发放宣传单、组织宣传活动的方式,以年化收益率7%的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员承诺保本保息,引诱群众投资购买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设的投资理财项目,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经审计,青岛飞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向1038名群众吸收存款1.9亿余元,其中未兑付金额高达5988.48万元。公司营销团队人员按照吸收存款业务量赚取佣金、提成。目前,黄岛公安分局已陆续对犯罪嫌疑人丁某龙及营销团队经理、业务员等14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青岛煜昊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9月25日,胶州市局立案侦办青岛煜昊源投资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2800余万元,涉及投资人80余人。胶州市局成立专案组实施破案攻坚,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并移送起诉。2017年9月25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胶州市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最大限度挽回受害人损失,对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多套房产全部予以查封。目前,该案件2名同案犯已到案,待判决后将依法对涉案房产拍卖处置,所得款项将由胶州人民法院返还受害人。目前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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