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远资产天津分公司 2020.8.20……警方通告。目前尚未报案的“债盈宝”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报案材料,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报案并制作笔录,警方希望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平安东丽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公告     

 诺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第一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已于2019年8月13日立案侦查,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加大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力度,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工作,现将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为保护受损群众的合法权益,目前尚未报案的“债盈宝”的投资人请尽快携带报案材料(本人身份证、投资合同、投资及返息时使用的银行卡的原件及其复印件,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报案并制作笔录,目前已在我局登记报案过的投资人员不需要进行重复登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警方希望涉案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主动交代犯罪事实,争取从轻从宽处理。该案的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公司员工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应将自己在上述公司服务期间收取的非法所得退缴至天津市公安局指定账户(需本人到公安东丽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办理)。及时退缴非法所得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凡拒不退缴涉案钱款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张警官、赵警官

联系方式:022-84932070

报案地点: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经侦)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开发区一经路30号。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五大队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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