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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后记】:
昨日晚,中普公众号发出了一则“清偿细则”,主要是针对目前账面已归集的资金进行兑付的实施细则,文章结尾有投票。
此文发出后,群里众生百态,令人唏嘘。
纯出借人持反对的应该还是在少数,毕竟等了两年,虽然个别人会因看到了既往利息需要退回而有些不平衡,久不释怀,但绝大部分出借人还是可以理解并支持。
另有一种怪象,竟有人公然发布要找水军投反对票,企图破坏大家期盼已久的审前首批兑付,实在令人无法理解!这些人的身份在此我也不便多加评论。
诚然,投票方式不严谨,给了他们这个机会,可是这样做,对你们自己就有好处吗?
在这里,不免要说上几句真心话:(同时需要提醒的是,代表也在极力沟通看是否可以改变初兑即扣利息这一决定。)
这些年在中普有的人得到的利息不少,有可能在这样的兑付方案中得不到兑付,而他们看到有的出借人因为没得过利息,能兑付到钱,心里觉得不平衡,就会觉得是有人忘了共进退,忘了难友,这个心情可以理解。谁想这些年的钱白给中普用呢?但是,面对现实,己得利息的应认识到与没得过利息的相比,相当于自己早于别人已先兑付了一部分。否则,你还是抱着想比别人多得利益的心在思考!
我们不妨想想另外29亿待收债权!目前中普涉罪待审,业务员全部返赃,以往利息皆为非法,一样需要退回。任何人不接受也不能挑战法律,再不平衡也不能不顾全大局。一把尺下来,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合理!如果审前兑付失败,那么另外的待回收债权29亿,走司法程序,估计1折、2折也不是没有可能!得失利弊,孰轻孰重?
小编我本人在2017年得过8万到10万元的利息,18年又重新存入,我这次兑付就会见到很少或者看不到钱,但是我不能因此而反对审前兑付,因为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件!同时群内有很多业务员、得过利息的出借人也都纷纷表示支持审前兑付,暂时不考虑个人得失,让我看到了人性的美好!
什么是共进退?让大家为保住你的既得利息而牺牲审前兑付就是共进退吗?
审前兑付是造福绝大多数出借人利益的选择,也是两年艰苦维权换来的最佳方式,你们不珍惜,绝大多数出借人会珍惜,我相信顾全大局的人应在大多数,时间耗得越久,对出借人越不利,账面资金在一天天减少,审前兑付必须实现,否则后果无法想象和掌控!
请大家慎思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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