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沈阳代表去专班了解到一些数据,并询问了关于兑付基数的问题,
具体首期兑付金额计算方式:
1、未得到过利息的,兑付基数按出借合同中载明的出借本金计算;
2、支取过利息的:例如出借本金100万,累年支取利息6万,首次兑付实际兑付金额为100*10%-6=4万
同时了解到一些具体的情况:能拿到首期兑付款的出借人约4万多人,拿不到首期兑付款的约1万多人,包括下列几种人:
1、业务员;
2、出借过程中已收到的利息高于10%;
3、已债权转让(出借人债权已由业务员回收);
4、在跟中普公司打官司的。
(这是今日在了解中获悉的一些数据和计划,暂时给大家做参考,最后究竟如何需关注官方发布的消息,以官方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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