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清偿相关问题的提示公告
中普
为了保障首次清偿的顺利进行,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的集资参与人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1、未完成债权核实登记工作的集资参与人尽快登记;
2、未完成银行卡确认的集资参与人尽快确认;
3、因集资参与人过世,需要合法继承人提交相关法定手续以证明债权归属的集资参与人尽快提交相关手续;
4、因集资参与人就在账债权向中普公司或员工提起诉讼,案件尚未终结的。尽快提供生效法律文书;
5、鉴于目前存在部分集资参与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形,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维护各方权益,请债权转让双方尽快确认债权权属。在债权权属确认之前,对债权转让部分的清偿资金将予以提存,待债权权属甄别后再行支付。
存在3、4、5项情形的请把相关资料提交中普公司
中普接待渠道:
接待电话:024-31487106 13032467163(备用)
现场接待: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3号菩宜堂前台
信箱:zhongpu20200831@163.com
为了保证上述集资参与人及时得到清偿,请上述集资参与人尽快向中普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辽宁中普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