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田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线索的通告
2019年9月,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田博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田博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截止目前,尚有部分受害人未前来公安机关报案。经查,自2012年起,犯罪嫌疑人田博(男,汉族,现年38岁,庆城县赤城乡周庄村人)以高息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等方式,向庆阳市及周边群众非法吸收存款,涉案数额巨大。
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已成立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为全面彻底查清该案犯罪事实,特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参与田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尽快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二、未登记的集资人或其他受害人,请尽快携带借据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前往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已在公安机关登记的集资人或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提交汇款凭证、资金交易明细等相关证据材料;
三、对报案人、证人等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对涉案人员窝藏、包庇,对拒不投案或混淆视听,干扰公安机关取证办案的,将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1.报案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西峰区后官寨镇政府向西50米);
2.联系电话:19893461335(刘警官)
15693439334(张警官)
甘肃省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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