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上海至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明溪集资参与人进行登记核对的通告
明溪警方
明溪县公安局关于对上海至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明溪集资
参与人进行登记核对的通告
2020年8月19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对上海至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特种运输车辆和新能源车辆融资租赁收益权名义向全国多省投资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立案侦查,现已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正全力组织开展案件侦办和涉案资产查控等工作。该案发生后,我局也陆续接到明溪县部分集资参与人报案,反映该公司三明地区负责人林志强组织业务员推介上海至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青岛鼎盛富强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受损。经我局审查并立案侦查,已对犯罪嫌疑人林志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配合上海警方全力收集证据和追赃挽损,请尚未登记核对的明溪县集资参与人,自通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投资信息资料到明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登记核对受损情况(联系电话:0598-2819031)。对逾期未进行登记核对的将视为放弃登记。希望广大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情况、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不参与非法聚集活动。对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明溪县公安局
2020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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