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向涛、林芳集资诈骗案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孙向涛、林芳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已于2020年9月2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8年5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人魏夏燕(已起诉)租用本市罗湖区天俊大厦907房为办公场所,伙同孙向涛、林芳、廖熙生(身份不详,在逃)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国美金融的旗号,虚构国美金融外汇交易(GMFX外汇交易)机器人自动为投资者炒外汇的投资项目,招揽投资者注册“MT4”APP软件成为会员后,利用高额返利等幌子,骗取被害人投资款。
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经本院联系,仍有部分被害人无法送达,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周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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