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敦促“中金亿信”业务员返还违法所得公告
凌河警方
关于敦促“中金亿信”业务员返还违法所得公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人(包括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9日止,应将自己在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工作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及工资等赃款全额退缴至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退缴赃款前,需到锦州市公安局凌河分局锦铁派出所303办公室进行登记,并核实需退款的金额。
及时退缴上述赃款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
李警官13149705995
王警官13841648062
锦铁派出所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五段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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