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贵阳市银河颐园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南明分公司及瑞金南路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和确认公告
贵阳公安南明分局
贵阳市银河颐园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南明分公司及瑞金南路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登记和确认公告
2019年6月14日,我局对贵阳市银河颐园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南明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及贵阳市银河颐园旅游管理有限公司瑞金南路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立案侦查,现为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的侦办进度,特发布此公告,请还未登记和确认的投资人尽快到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经侦大队(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新寨路30号)进行登记和确认,投资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投资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旅居养老合同书》、《认购会员消费卡合同书》、《贵州银河颐园健康养老产业有限公司养老机构会员床位补贴办法》(原件及复印件)
三、收条、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转账记录、POS机小票、现金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用以收取床位补贴返利的银行账号及交易流水
六、宣传资料
七、其他证据材料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0日之前为接待登记确认时间。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登记确认,视投资人放弃自己的相关权利,所造成的后果自负(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
凡警官 联系电话:0851-85523362
刘警官 联系电话:0851-85523362
特此公告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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