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亿信白山分公司 2020.9.7……警方敦促中金亿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退缴涉案资金

关于敦促中金亿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行为人退缴涉案资金的通告
平安白山 今天

为依法惩治中金亿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涉案被害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通告如下:


中金亿信白山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9月23日止,应将自己在中金亿信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工作期间的违法所得工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退缴至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扣押款账户,退缴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进行退缴。

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退缴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徐警官,史警官

0439-3595508,3595518

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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