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奢享荟游艇公司湖南分公司 2020.9.6……关于“深圳奢享荟游艇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关于“深圳奢享荟游艇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关于“深圳奢享荟游艇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2018年10月以来,长沙市公安局陆续接到深圳奢享荟游艇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集资参与人报案。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挽回损失,2019年7月8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已依法对“奢享荟”游艇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于2020年5月27日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等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批准执行逮捕。目前,专案组正在加大对案件的侦办力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最大程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深圳奢享荟游艇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集资参与人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时间: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
(二)登记地点:
1、长沙市登记点: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火星派出所;地址:长沙市芙蓉区月桂社区火星五片20栋211室;联系人:谭警官;联系电话:15874299398。
2、长沙市以外地区的集资参与人可下载《非法集资案件集资参与人情况登记表》,填写并签名捺印后会同其他证据材料一并邮寄至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火星派出所。
另:前期已在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火星派出所登记过的不用再重复登记。
(三)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投资转账凭据等。
二、登记所需资料
(一)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请提供一份复印件。
(二)投资合同、投资凭证等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三)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或网上编制、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众闹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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