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普”首期清偿反映的具体问题及解答
中普 今天
一、关于集资参与人已去世的清偿问题。
《实施细则》中要求“合法继承人提交相关法定手续以证明债权归属”。
1、法定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要件未详细列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需要几份留存?外地的可否拍照上传电子版?
答:(1)死亡证明。
(2)与已故者的亲属关系证明(配偶、父母、子女)。
(3)遗嘱(公证遗嘱、经生效法律判决确定的其他遗嘱)。以上文件请提交原件与两份复印件(除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留存原件外其他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至中普公司现场接待处,提供材料者需在提供的文件上签字及按手印。
中普客服联系电话:024-31487106/13032467163
现场接待: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3号
2、返款程序。手续合格后返款是打到继承人的账号吗?何种途径提供继承人的银行卡账号?
答:按照法定标准确认后,要完成继承人银行卡账号登记。
二、关于合同遗漏的问题
1、登记平台没有合同信息、一人多笔合同只登记一笔或登记总失败怎么办?
答:尚未进行过债权登记信息认证的或债权登记未成功的请拨打中普公司咨询电话进行登记或更改错误信息,再通过华臣信息登记系统进行银行卡信息确认。
中普客服联系电话:024-31487106/13032467163
现场接待: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3号
2、因登记电话号变更了,无法登陆华臣系统,客服电话一直忙线,想知道如何办理?
答:手机号码不唯一,与其他集资参与人、或集资参与人业务员手机号码重复的或需要变更的请拨打中普公司咨询电话进行登记或更改错误信息,再通过华臣信息登记系统进行银行卡信息确认。
中普客服联系电话:024-31487106/13032467163
现场接待: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3号
三、关于对清偿的金额存在异议的问题
答:清偿资金计算的方法
根据2014年两高一部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相关规定,对“中普”债务清偿方案的清偿资金计算方式分别举例说明:
例1:集资参与人甲投入资金历史本金100万元,已获得5万元收益,则5万元视同前期清偿。
本次如清偿10%,则本次清偿金额为(历史本金100万元×10%)-5万元=5万元。
例2:集资参与人乙投入资金历史本金100万元,未取得过收益。
本次如清偿10%,则本次清偿金额为(历史本金100万元×10%)=10万元。
例3:集资参与人丙投入资金历史本金100万元,取得收益20万元,则该20万元视同前期清偿。
本次如清偿10%,则本次清偿金额为(历史本金100万元×10%)-20万元= -10万元,小于该20万元,则丙不参与本次清偿。
首批清偿资金发放完成后,可联系中普公司进行对账。
中普客服联系电话:024-31487106/1303246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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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电话变更处理时间长影响认证返款的问题
已上传电话号码变更所需的视频和图片等相关资料,至今仍未得到处理,导致债权信息无法认证,银行卡信息也无法确认,担心自己得不到返款怎么办?
答:由于工作量巨大,需要一定的工作周期,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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