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同城一贷平台主要负责人员履职报到的公告
海淀区金融办 今天
关于要求同城一贷平台主要负责人员
履职报到的公告
鉴于金天喜同城一贷(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城一贷”)不配合推进网贷机构良性退出,怠于履行公司主体责任,为保障出借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现要求同城一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立即返岗主持相关退出工作,并向我中心如实上报网贷业务的运营情况,加快清退进程。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同城一贷公司的相关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尽快履职报到,故意逃避责任、违法违规的,将受到法律严惩。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网贷领域风险调解中心
2020年9月21日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