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翔、姜再宸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的案件通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今天
犯罪嫌疑人张翔、姜再宸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钱罐子公司和中实恒公司在未取得国家金融机构任何许可的情况下,依托钱罐子平台进行运营,并通过APP和官网进行推广宣传,吸引投资者在平台上对平台产品进行投资。该平台采取虚假标的进行集资,将资金归集到平台资金池后再向外投资到各借款企业,合计约15亿元人民币。另外该平台自2015年3月上线至2016年5月期间,所有集资款全部由小牛集团调配使用,本息合计18.37亿元人民币。
犯罪嫌疑人张翔(实际股东)、姜再宸(实际股东)、陈晓亮(首席品牌官)、陈科秀(运营总监)、胡辉(产品总监)、李永刚(人力行政部总监、商务洽谈负责人)、孙颀(财务总监)、卢益旺(技术总监)等8人在平台运营期间担任高管,在明知钱罐子平台没有取得任何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的情况下,仍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进行宣传、推广,承诺高额回报,积极参与平台运营,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因本案集资参与人数众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诉讼程序。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赵助理
联系电话:0755-8621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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