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旺湖旅游开发公司 2020.9.28……警方通告。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衣某娟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

关于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衣某娟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衣某娟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并对湖南旺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衣某娟、袁某春、王某金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公安机关将对该案集资参与人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二、登记地点
浏阳市公安局社港派出所或集资参与人签订合同所在地公安机关。具体接受登记确认的公安机关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浏阳市公安局社港派出所;联系人:邓超;电话:0731—83540203。
2、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西湖派出所;联系人:谢勇;电话:0731-88809041。
3、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金盆岭派出所;联系人:曾珂;电话:0731-85212149。
4、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经侦大队;联系人:刘晓;电话:0731-88175023。
因疫情影响,集资参与人也可选择将报案材料邮寄至浏阳市公安局社港派出所。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社港镇社港派出所(已递交材料的不需重复递交);收件人:邓超;电话:0731—83540203。
三、登记事项
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和利息额。
四、须提供的材料
1、集资参与人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须提供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合同、借款凭证等凭据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3、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其他方式)、出借人收到借款人支付利息和退还本金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
五、注意事项
1、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款发还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长沙市公安局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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