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深圳金融局的第三封信)要求深圳金融局予以回复的材料(9月25日)
深圳市金融局领导:
感谢贵局积极联络组织受害人深圳代表面对面沟通阶段性进展,希望今天会议中谈到的几项提案最迟能在2020年10月10日前落实到位,以便我们在国庆长假后能及时与北京金融局做深入细致的核实跟进沟通,除每月一次由陈处参加的主题会议外,希望深圳金融局和广大受害人的沟通常态化,能积极主动的公开工作进展并全力促进推动平台整体刑事立案进展,并按三统两分原则将发生在深圳地域的系统性风险,多部门协同联动,多措并举,以立案为手段,真正想法设法为受害人解决还钱难题为己任,将积聚在深圳的巨大金融风险早日妥善化解。
本人已经收到贵局的回复如下:
一、对于我市多家涉WX平台企业发行投资理财产品,并出现到期无法兑付本息的情况,我局前期已将初步核查情况和有关线索材料移交公安部门,商请核查处理。
二、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网贷平台出现逾期兑付的情况,由网贷平台注册所在地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负责核查处理,建议您同时将该信访有关情况向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反映。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目前互联网法院不受理P2P借贷纠纷,具体情况建议您和法院直接沟通。
依据相关条例和规定,本人现在要求深圳市金融局再次作如下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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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人以上要求的回复信息请贵局尽快予以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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