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诸葛金服 2020.10.8……2020年9月情况(杭州83万)……这种案子,想要收回损失好比水里捞盐,不要抱太大希望……小诸葛金服暴雷当时桐庐这边出借人闹起来的情况细节:那几天他们天天到融腾桐庐分公司找沈华要钱,王兰普上海被羁押那天,大家在分公司甚至把沈华拎到办公室窗边,说不还钱就把他丢下去,吓得阮岳萍报警,警察来人把大家隔开……9月30日,给龚法官、周书记员、岳法官、张检察官等寄明信片,恭贺国庆中秋双节快乐

2020年9月维权情况报告
原创 杭州83万 今天

各位朋友,大家好:
给大家播报9月维权情况报告。
一,9月初得知,2020年8月15日,有关余杭旅游小镇的股权纠纷民诉案,因原告徐敏方撤诉,余杭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正式中止审理。
二,联系上海静安法院周子扬书记员,得知小诸葛金服非吸案移交执行局的手续已完成,但具体哪位法官负责,还在排期,尚未明确。
三,联系桐庐法院,询问沈华案二次开庭时间,岳翠霞法官说还没确定。
联系桐庐检察院控申科,询问我们6月15日会面提起的申诉有没有落实的回音,检察官助理小方说已有答复,让我去取答复函。
联系桐庐经侦杜赛警官,多次电话,无一应答。
四,整理桐庐部分出借人陆续提供的沈华夫妇为集资诈骗所作的虚假宣传新证据,于9月24日,带上这些补充材料去桐庐,面见司法机关各部门递交。
(一)上午,首先面见桐庐检察院控申科周检察官和助理小方,递交新材料,他们收下,答应转交张鑫玲检察官。同时收取上次会面提问的答复函。
答复函大概的意思是:
1,沈华定性集资诈骗证据不足;
2,有关阮岳萍是否沈华同案犯,证据不足;
3,关于沈华是否转移资产,已经查封相关涉案财产,同时也在要求经侦去查明阮岳萍是否参与洗钱。
针对以上第3条,询问所谓查封“相关涉案财产”,是否包括全部?他所谓的自己公积金买的“私房”有没有查封(并且还私用倒卖融腾公司寄其名下的房产的房款来还自己的银行贷款)?还有他通过离婚手续转移的财产有没有查封?周检察官没有正面回答,只说有些房子卖掉了也不能追回,因为不能损害“善意第三人”权益,我说难道不应该根据两高一院的指示精神“非法债务依法追缴”吗?再说那些买去房子的人也不是所谓“善意第三人”,而是沈华夫妇的亲戚,这种串通的局,难道就此放过不了了之?周检察官说具体情况他不清楚,要问办案检察官。
周检察官说:
“你们这种案子,想要收回损失好比水里捞盐,不要抱太大希望。”
“你们是非吸参与人,不是受害人,应该知道投资风险后果自负。”
(二)去桐庐法院面见岳翠霞法官,同样也递交材料。
询问岳法官案情进展,她说因为检察官没有上报新进展,所以她不知道现在情况,二次开庭时间也因此不能确定。
(三)去桐庐政法委扫黑办面见办事员裴女士,前一天刚寄过材料给她,现在当面询问有无收到,她说还没有,收到会转交桐庐公安。她解释说扫黑办并不直接处理案件,一般都是收文件,然后转交公安。
(四)去桐庐经侦找杜赛警官,结果门卫说杜赛离职。很吃惊,请门卫打电话到大楼里面询问清楚,一个吴警官接电话,说杜赛三个月前就辞职了,这么推算下来,正是在6月22日沈华案后出借人不服闹到县政府那天下午以后不久离职的。回想那天县信访局陈副局长组织公检法机关跟大家一起座谈讨论案情,杜赛还当场表示会依照我们的要求去进一步彻查案子,怎么开会结束没几天就辞职了?难怪我电话怎么联系他也联系不上。但是杜赛走了谁接替?手上案子交给谁处理?现在的案情侦查进展如何?吴警官回答不了这些问题,让我直接去找经侦大队长厉军咨询。
面见厉军,厉军说案子已交法院,经侦的工作到此结束,如果要补充侦查,必须有检察院公函过来,没有程序不处理。我说6月22日那天县信访局陈副局长主持座谈会,公检法三方办案人员都在,对我们大家当场保证会彻查此案资产情况细节,其中杜赛表示一定会补充侦查沈华夫妇涉嫌职务侵占之事,给我们一个交代,难道他说的这些话都不算数了?如果要什么程序,你们当场答应下来的大框架认定的事,你们自然会去完成细枝末节的程序事宜,难道没有去做?杜赛也没有去侦查?辞职之前办移交手续也没有把这些事情交待清楚?敢情6月22日那天座谈会上讨论的一切都是哄我们的走过场的演戏?厉军说没听杜赛说过什么补充侦查,我请他去询问,他答应下午问过以后回答我。
(五)中午,感谢小兰招待午饭,在她店里小憩片刻。
(六)下午,去信访局面见刘炎科长,说那天陈副局长组织的座谈,公检法都在场,杜塞警官是不是当着大家的面表示一定会继续侦查?刘科说他当时走开,座谈情况不清楚,我说当时有会谈纪要,一查便知,刘科说内部资料不方便查,让我写个材料他去递交陈局询问,于是我当场写了简略说明给他。
(七)厉军打来电话,说联系了桐庐检察院(没联系杜赛),检察院说有关沈华夫妇涉嫌职务侵占的事,管辖权在上海,不归桐庐,如果我们要追查此事,去上海报案。我说倒卖房子的房款明明在桐庐沈华夫妇名下的,怎么就归上海管?那次座谈会上可不是这样说的,座谈会上各司法部门对于杜赛表态侦查沈华夫妇涉嫌职务侵占都没有异议,怎么现在球又踢到上海去?
厉军又说有关资产追查的细节,由于我不是桐庐当地出借人,他们当地侦查的情况事关当地人的利益,不便对外人透露,我说小诸葛金服是全国性案件,桐庐分公司是融腾总公司的一份子,怎么可以这样分割内外?照这样说,那是不是上海追查到的资产,也只能上海人知晓和分配?南阳追查到的资产,也只能河南人知晓和分配?那别的地方的人包括桐庐人都不能过问这些情况吗?
我说如果桐庐警方一定要这样区分,那我就找本地人来了解情况吧。
(八)于是我紧急联系桐庐当地出借人,其中君山不语和丽这两位就腾出时间,跟我一同到桐庐经侦面见厉军,但是厉军却说下午没空,要她俩第二天再去找他,我们仨只好离开。(第二天我问了她俩有没有再去找厉军,她俩说去过了,但他人又不在。)
(九)丽开车和君山不语一同送我去高铁站,一路上从她们这里听到的一些信息,了解了更多小诸葛金服暴雷当时桐庐这边出借人闹起来的情况细节:那几天他们天天到融腾桐庐分公司找沈华要钱,王兰普上海被羁押那天,大家在分公司甚至把沈华拎到办公室窗边,说不还钱就把他丢下去,吓得阮岳萍报警,警察来人把大家隔开。但谁也没想到第二天他俩就悄悄办了离婚,两人把倒卖房子的赃款私吞还了自己个人银行贷款,又把夫妻两人名下的所有财产归到阮岳萍名下,让沈华净身出户,身无分文做好坐牢准备,然后沈华逃亡到阮岳萍萧山娘家,躲一天是一天地直到被抓,再想办法企图轻判。这种套路大概就是经济罪犯逃避追赃的惯用伎俩。
关于有人指证沈华夫妇忽悠出借人,吹嘘王兰普是中央某领导亲戚,丽也证实了是有这么回事,她本人就是听阮岳萍忽悠的,在上海总部也看到过王兰普和这位领导的合影。沈华夫妇对大家的这些忽悠所造成的虚假宣传的后果很严重,影响力很强,丽说如果不是因为当初自己相信了这种谎言,本来不会上当,别的很多人也不会上当。这种令人发指的虚假宣传不是欺骗是什么?怎么案件定性就不是诈骗而只是非吸?
(十)总结这次桐庐之行,出乎意料的两个情况:
一是杜赛警官似乎没有遵守诺言对沈华夫妇涉嫌职务侵占作补充侦查,离职也没有很好地办理交接工作,而且本来桐庐司法机关视为己任的追查沈华夫妇职务侵占的事,检察机关没有重视和办理相关程序,到头来现在又推给了上海;
二是桐庐警方案件侦查情况的说明突然跟以前不一样了,只面向桐庐当地出借人,桐庐警方的片面决定,我们无能为力,只能顺势而为,那么,现在就需要桐庐当地的志愿者甘当联络员,能代表广大出借人经常与桐庐当地的司法机关沟通联系,了解案情,传递信息。在此衷心希望桐庐当地能有一、两位热心服务的出借人自告奋勇担此重任。
五,9月25日,去上海有关机构递交申诉材料。
(一)一早去上海市中山北一路803号的上海经侦大队,但得到的答复是他们不管区一级具体案件的申诉问题。
(二)然后去宛平路7号的上海市纪委(上海王哥也来了),但是根本无人接见,材料只能交门卫转交里面的有关人员。
(三)去高安路19号的上海市委组织部,但门卫甚至不接受文件转交,声称丢失不管,要求通过邮局寄送。只好临时找邮局花10元邮费把材料用挂号信寄出。
(四)下午,跟上海王哥分手后,继续去静安区公安局。到第一个地址天目中路578号,但民警说他们是刑侦,不管经侦内容的申诉,让我到第二个地址;于是到第二个地址胶州路415号,但门卫说他们这里也没有相关管事的部门,我不甘心,磨了半天,总算得两位警察接见,把材料收了去,说看一下是他们部门管的就管,不是他们部门管的就交给相应管事的部门。
(五)这次上海申诉之行,发觉没有当面递交材料的路径,没有相关的接待部门,所有材料,只能通过邮寄或者网上信箱,或者电话口头申诉。而材料到了他们那里后,内部怎样传递,如何运转操作,会妥善处理还是石沉大海,只能听天由命。
六,9月30日,给龚雯法官、周书记员、岳翠霞法官、张鑫玲检察官等寄明信片,恭贺国庆中秋双节快乐。
以上2020年9月维权情况,报告完毕。
杭州83万
2020年10月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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