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天和公司 2020.10.16……警方通告。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出资人务必于2020年10月23日前主动到阿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供出资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资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李国君、王艳芳等人签订的借款借据或借款协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关于征集李国君、王艳芳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线索的通告】

近日,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李国君、王艳芳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自2014年起,犯罪嫌疑人李国君(曾为阿鲁科尔沁旗天和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艳芳等人在投资建厂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存款,犯罪嫌疑人李国君、王艳芳现已被批准逮捕。

为深入推进案件侦办,全面彻底查清犯罪嫌疑人李国君、王艳芳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及出资人员情况,请尚未到公安机关登记报案的出资人务必于2020年10月23日前主动到阿旗公安局经侦大队提供出资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出资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与李国君、王艳芳等人签订的借款借据或借款协议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将依法对提供案件情况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受理单位:阿旗公安局经侦大队
0476-7230525
联系人: 张警官 13789635155 姚警官 13847603799

阿鲁科尔沁旗公安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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