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众汽车 2020.10.16……关于“冠众汽车”的案情通报(二)。2020年8月20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鹏等9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

警方通报

关于“冠众汽车”的案情通报(二)
2018年3月26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对“冠众汽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2019年3月15日,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犯罪嫌疑人杨某以集资诈骗罪、将犯罪嫌疑人王某鹏等9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0年8月20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某鹏等9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43万元。法院责令该10人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分别承担连带退赔责任。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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