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苏州公安
关于“飞扬社区”等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通告
“道合社区”、“星辰社区”、“飞扬社区”、“天涯社区”赵某某、计某某、潘某某、顾某某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我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道合社区”、“星辰社区”、“飞扬社区”、“天涯社区”赵某某、计某某、潘某某、顾某某等人以炒作虚拟币币值为名,以充值数万元不等作为参与投资门槛,并设立“等级提成”制度,引诱社员不断发展下线,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二、“道合社区”理事及以上层级人员,于2020年12月1日之前主动至高新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星辰社区”、“飞扬社区”、“天涯社区”理事及以上层级人员,于2020年12月1日之前主动至吴江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三、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参加或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属于违法行为。“道合社区”、“星辰社区”、“飞扬社区”、“天涯社区”理事以下层级人员应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交易流水等相关书面材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投案、如实陈述,争取从轻处理。
四、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网络传销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危害社会稳定,参与网络传销活动是违法行为,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理性投资,不要盲目参与网络传销活动。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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